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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
     当你在街上不巧遇见你的前任男友/女友,你会:
    形同陌路,视而不见!
    怒目以对。
    含情脉脉,上前问候。
    笑一笑,然后擦身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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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上结了婚的上司
      和尘君最初邂逅的时候,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是一个将要发生的故事的 楔子,尘君是这个世上别个女人的丈夫,兼且尘君是我的顶头上司。每周一公司开例会的时候,尘君远远地站在我们一群人前面,有一种溢于言表的威严。 

      周末的晚上,一班同事到酒吧小聚,尘君也应邀参加。工作之外的他,和大家保持着良好却并不亲近的关系。许是机缘巧合,尘君刚好坐在我旁边。在酒精的作用和酒吧闲适气氛的感染下,尘君与我打破了平日的隔膜,很自然地交谈起来:学生时代的轶事、上班以来的遭际,后来话题居然延拓到了武侠小说和罗大佑上。对于这两者,我们有着惊人相似的嗜好。

      我想尘君多半是落寞的。一日加班至深夜,尘君顺路送我回家。时值北京初冬,一股寒流刚刚袭来。冬夜的北京街头,行人寥寥,出租车在街灯的闪烁间穿行,我和尘君并排坐在后座上,都静默着不说话。我生就身材瘦小不耐严寒,加之气温骤降未及加衣,在车上兀自不停地打颤。这时一旁的尘君突然将他的大衣掀起来,把我裹在里面,一双大手轻轻握住我冰冷的手,温暖自他大衣的折皱里,指缝间清清楚楚地传过来,这时候,我发现我们的距离已经几乎无间。我对自己说:我只需拨开大衣、挣脱他的手,那么明天太阳照样升起,尘君依然是我可敬可畏的上司,我们之间依然相隔一段不可逾越的距离。然而或许在那一刻,我需要的也正是一件大衣和一双手以及由它们带来的从内到外的温暖,就像尘君在一些落寞的夜晚,需要一对耳朵和一双眼睛一样,整个过程中,我柔顺乖巧地躲在尘君的大衣下,两个人始终静默着,只在下车的时候互道了一声“再见”。我知道这一声“再见”道过之后,明天将是一个不一样的明天,见面也将是不一样的我们。

      二月十三日是我们的“情人节”

      我与尘君的故事就这样简单粗糙地开始了,并非精心构架专意描摹,也谈不上横空出世震惊四座,不过是此类故事是通行最平庸的版本,所以刚刚进入剧情,大家便可猜到结果。   我何尝不明白,我们的爱情,是被称为“婚外恋”的那一种;我这样的女子,是被世人响亮地斥之为“情妇”、“第三者”的那一类。小时候看《水浒》看《红楼梦》看《聊斋》,“情妇”在我脑中的印象该是像潘金莲那样冶艳放纵、红楼女儿那样风情万种、狐仙艳鬼那样夺人魂魄,长大后,当有一天我也成为别人的“情妇”,我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平凡女子,并不出众得美丽,也没有入骨的风骚,更不会夺人魂魄,我甚至不像电视剧、小说里描绘的那些鲜艳女人,日复一日地在她们情人的金山上磨下绚烂的粉末,等待着聚沙成塔或者点石成金的一天。我固执地和尘君走在一起,是因为我固执地相信这世界上终有一种感情可以超脱开形式的羁绊而真实地存在;两个人,在人海中相携相扶,嘘寒问暖,没有形式上的归属与占有,也没有物质上的索取与探求,有的,只是一种极朴素的情分。   像所有的婚外恋情一样,我和尘君须在大街上相隔三米以上地行走,在酒吧里最昏暗的角落里入座,约好识别对方电话的暗号,设定了在对方呼机上的化名,并且在节假日里绝不联系,我们的神经异样的敏锐,偶有风吹草动便颤栗不已。

      一次,我们在当代商城附近一家饺子馆吃饭,点好的东西刚上桌,一抬眼正看到一个同事从外面推门而入,这顿饭的结果可想而知,我们丢掉未动一口的菜肴,匆忙结了账从侧门走掉。

      还有一次,我的口红不小心沾到了尘君的衣领上,当时,天色已晚,我们都未察觉。第二天,尘君告诉我,他回家后费了很多口舌才让他的夫人相信涂着这口红的女子与他并无干系。

      在忐忑的日子里,快乐也一点点地滋生出来。这快乐,在生日时尘君赠我的用以御寒的冬衣和尺码准确无误的手套里,在我送尘君的彼此都钟爱的武侠小说和珍藏已久的磁带里;这快乐,是人群中一个会心的微笑,是独处时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甚至是只能在二月十三日提前一天度过的一个“情人节”夜晚。至于情人,情人有时可以简化到仅是忙忙碌碌外一个舒畅的深呼吸,安然入睡前一个反复叨念的名字。

      歌声中,我们黯然分离。

      但是结果终究是躲不过的,像一句说着说着就陡然成真的呓语,所有的细节开始一一兑现。

      那是尘君的生日聚会,尘君请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下属吃饭,旁边坐着他端庄的妻子。他们坐在餐桌的主位上,美好而相配。那天大家着意要将尘君灌醉,合着谋地轮番向尘君敬酒,尘君的酒量本来是不错的,却也禁不住这样的车轮大战,即将招架不住的时候,他端庄的妻子代他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她的话不多,只是温柔地笑着,一个劲地招呼大家吃菜,一杯杯地替尘君挡酒。这时尘君有些微醉,没有了往日在下属前的威仪,靠在妻子的肩头,神色迷离而满足。他的妻子轻轻拍了下尘君的额头,关切地问了声“没事吧”,这个看似平常的情景让在场正在恋爱着和未在恋爱着的人都微微有些动容。一瞬间,我所有的记忆也在这家常动作和家常语言里全部动摇了。混沌了良久后我渐渐澄明:世界上其实只有妻子是可以相濡以沫的,其他任你是谁都不行。她在他还青涩的时候就痴迷着他,在他还清贫的时候就守望着他,他是她桃红柳绿之外亘久不变的青墙碧瓦,她是他院子里开着谢着的四季故事。而我,我不过是他们院内外剥落的一点朱漆,他们青墙上飘摇的一蓬细草。

      那天夜里,我决定离开尘君。

      我向尘君递了辞职书,告诉他我从小到大没离开北京很想出去走走。尘君并未积极地挽留我,现实这张牌翻过来,谜底正如所料,没有奇迹。

      临行前夜,尘君约我去了我们相熟的酒吧,像往常一样,我们喝酒、抽烟、聊天。关于翌日的离别我们只字不提,这种刻意的回避反倒加深了弥漫在周围的忧伤气息。在啤酒泡沫轻柔的濡动里,在香烟烟丝恬淡的燃烧中,在酒吧歌手的浅唱轻吟里,到处藏着离愁别绪。尘君说我给你唱首歌吧,于是他走上歌台,略有些生涩地唱着罗大佑的《恋曲一九九零》,很简单的调子。我听见酒吧里许多人在轻声和着。情侣们相拥在一起,烛火在他们脸上跳宕,每一对年轻的身影都是一个正在盛开的故事,只是我和尘君的故事却已经完结。在这样的年代,像我们这样的爱情,只是烧不够火候的陶器,徒具爱情的毛胚,禁不起现实的轻微磕碰。“永远”是什么呢?是我们这群凡人的毕生梦想,也是我们这群凡人的脆弱和痛处所在。

       次日,我乘飞机到了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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